國內外不使用防爆工具發生事故的事例:
防爆工具國內事故案例:
1953年天津某化學廠因用普通鋼制錘子敲擊作業,引起附近存放的硝化棉爆炸,當場死亡13人。
1959年11月16日,上海某溶劑廠二車間發酵工段一名工人,在容器內清除母液時,因鐵器碰擊產生火花,引起容器內易爆氣體爆炸,氣浪把該工人從入孔處拋出致死.
1962年1月25日,東北某油漆廠在硝酸纖維素加入乙醇后,一名作業工人用角鐵攪拌產生火花引燃硝酸纖維素,當場燒死1人,燒傷2人.
1966年7月12日,我國南方某制漆廠硫化堿車間兩名工人處理浸提硫化堿黑灰.當其把鐵釬從操作孔伸入浸提液黑灰內用力撬松液面下的黑灰時,就在撬動的一剎間,突然一聲巨響,硫化堿黑灰發生爆炸,一人雙眼和面部被腐蝕性很強的硫化堿嚴重燒傷。
1973年7月31日。華東某化學工業公司合成氨廠造氣車間3名作業工人在未經清理的循環槽人孔處進行除銹作業。一氧化碳爆炸性混合氣體遇敲擊所產生的火花而發生爆炸。槽蓋炸裂飛起,除銹作業的3名工人當場炸死,另有1人重傷,2人輕傷。
1976年4月20日,上海某縣化肥廠一名檢修車間主任和一名電工檢修合成塔電加熱絲,將合成塔小蓋打開后,當用小鐵榔頭敲擊時引起氨氣爆炸,造成2人死亡。
1980年7月16日,我國南方某樹脂廠樹脂車間為排除電石貯斗料口堵塞的大塊電石,2名工人用鐵棍捅,產生撞擊火花導致乙炔混合氣體發生爆炸,2名工人當場被燒成重傷。在不到兩年的時間內,1982年5月13日,該廠電石車間一名作業工人又用鐵棍撬電石桶蓋,固撞擊火花同樣導致桶內乙炔混合氣體爆炸,致該工人右眼炸瞎。
1983年3月7日,我國西南某化工廠在往10罐.裝汽油過程中,一名工人用鐵扳手開桶蓋時,產生火花引起爆炸,造成7人死亡,3人受傷。
國外:
1954年,日本石油精煉株式會社,在煉油廠建設工程中,在廠外技師指揮下的外包工在氣體危險區混凝土下水管的末端用鋼制鏨子、錘子進行切削作業,發生沖擊火花而引起火災。
1966年,日本富士室蘭煉鐵廠在更換高12m、直徑3.5m的氣體冷卻裝置的散水泵作業中,突然爆炸,在蓋上作業的煉鐵廠承包工4人被甩飛50--100m.當場死亡。在爆炸中,直徑4.5m,厚9cm的鐵蓋甩飛50m。在分析爆炸的原因中,認為是有可燃性氣體散于修理桶內,同時有人用金屬錘敲打散水泵,發生的火花引燃了積存的氣體。
1968年1月18日,航行在中國南海的4.7萬噸油船,用熱水洗凈空泊罐之后,正在起卷軟管時,滾輪從15m高處(重量4.3kg,鋁合金鑄件AC7A、 Al——Mg)掉進罐底,產生沖擊火花,而使殘存的袖氣發生爆炸。
1971年,日本鈴木煉油米糠油提煉工廠,為了從罐中提出米糠油,使正己烷和糠油混合,在提出原油的作業中8個罐中的中央一個突然起火爆炸,附近作業的2名操作工人當場死亡.1名重傷,鐵骨架石板車間126平方米全部燃燒。認為事故的原因是己烷氣泄漏而有人用鐵棒進行攪動作業,產生火花引起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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